读魏晋之书,感觉到那个时代始终飘浮着酒的气息。
从儒家的传统来看,饮酒是一种十分讲究礼仪规则的活动。酒虽然是祭祀所必备,并应用于多种社交场合,但由于饮酒同时也是生活中一种难得的享受,醉酒更是容易使人失去节制,所以人们为之订立了许多限制。
《尚书·酒诰》相传就是西周初年周公为限制饮酒而颁布的禁令,文中指明沉湎于酒不仅足以丧德,而且导致亡国,所以只允许在祭祀祖先时饮酒,并且要做到“德将无醉”。
《礼记·乐记》亦明言:“终日饮酒而不得醉焉,此先王之所以备酒祸也。”关于饮酒的礼仪,且以《礼记·乡饮酒义》开头一节为例:乡饮酒之义,主人拜迎宾于庠门之外,入,三揖而后至阶,三让而后升,所以致尊让也;盥洗扬觯,所以致絜也;拜至,拜洗,拜受,拜送,拜既,所以致敬也。尊让絜敬也者,君子之所以相接也。君子尊让则不争,絜敬则不慢;不慢不争,则远于斗辨矣,不斗辨则无暴乱之祸矣,斯君子所以免于人祸也,故圣人制之以道。
“乡饮酒”是乡里举行的宴饮活动。大概其原始状态只是尽欢而已,未必有多少讲究。但为了防止因酒而刺激兴奋,在儒家的设计中,它有了繁复的礼仪程式。其目的是试图以此使民众变得恭谨淳厚,而屏除“斗辨”、“暴乱”对理想社会秩序的破坏。这种设计很受统治者的重视,后来明、清的皇帝,屡有明令要求地方官员认真举办乡饮酒礼,以申明朝廷法令,敦序长幼礼节,和睦乡里。
“形神不复相亲”,是谓生命常态与内在心灵的分离。一个实在的生命依据俗世的规则而行动,其所言所行多虚伪矫饰,与内心的向往欲求彼此冲突,如此则不能“神全”。而酒似乎可以消弭这种矛盾,在沉醉的世界里,人可以求得物我两冥的自然境界,灵魂以自由的姿态恣肆飞扬。
魏晋人从老庄出发寻求超越的境界,由此他们改变了传统上对酒的警戒与谨慎。像魏晋时代那样,借酒放肆地倾泻内心的悲欢,表现自由的、纵情适意的生活态度,是过去从未有过的。
酒把人的欲望与情感从理性的拘禁和社会规制的束缚中解放出来,生命的状态于是变得活跃而热烈;但与此同时,酒也使人更敏锐地感受到人生的无奈,唤起对自身命运和社会现状的忧思与慨叹。凡此种种,使得饮酒这一行为容纳了丰富的文化涵义。
人是一种天然矛盾的生物:一个个体生命在其所处的现实环境中是渺小的,他的一切意愿都有可能被周围的力量所限制;但在精神上,人却具有无限的扩张性,“自我”这一意识其实就是世界中心的意识,《酒德颂》所寄的“意气”,就是这种精神无限扩张的欲望。而酒之为“德”,则在于它是帮助人遗弃世俗、进入无限扩张的精神世界的途径。
山简为“竹林七贤”中山涛之子,永嘉三年(309)出为镇南将军,都督荆、湘、交、广四州(今两湖两广一带)诸军事,镇襄阳。当时西晋政局已经到了不可收拾的程度,这大概是山简离开政治中枢同时也避开中原要地来到襄阳的重要原因。在襄阳他无所事事,唯以游玩与酣饮为务。《世说新语》完整地记录了当时襄阳人描述山简醉态的一首诗。
《世说新语》中关于魏晋士人好酒的故事非常之多,假醉而遗世成了一时风气。不过要说向酒沉醉,便可真正摆脱人世的侵扰和烦苦,那自然是不可能的。
阮籍本是魏晋之际狂诞风气的领头羊,如按鲁迅在广州演讲的分类,他可以算是喝酒一派的领袖(嵇康则被归于吃药的一派)。
在司马氏集团谋篡曹魏政权的过程中,他常常以醉酒佯狂的方法来逃避尖锐的政治矛盾。史载司马昭曾提议与阮籍联姻,让他把女儿嫁给自己的儿子,就是后来成为晋武帝的司马炎。阮籍连续大醉两个月,司马昭“不得言而止”。但是当郑冲诸人要阮籍代为起草《劝进表》时,他却躲不过了。尽管他在袁孝尼家已是“宿醉”,还是被人扶起,写成了那篇至今保存在《文选》中的传世名文。因为这与婚姻之事还有不同,坚持不写就成了政治上的明确表态,足以招致杀身之祸。
阮籍的文才当然是不必说的,但他是否真的能够从酒醉中起来“无所点定”即完全不用修改地写成那篇华美的劝进文,终究还是令人心疑。或者他预知有此一劫,心中有所预备也难说。阮籍《咏怀》诗常把世界描写成一张铺天盖地的大网,他知道逃于酒也是有限度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