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地与港澳法学教育联盟”第三届理事会暨国家涉外律师培养研讨会成功举办

作者:摄影: 视频: 来源:法学院发布时间:2021-12-07

124日,“内地与港澳法学教育联盟”第三届理事会暨国家涉外律师培养研讨会成功举办。全国人大常委会港澳基本法委员会研究室一级巡视员赵向阳、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法律司司法协助处处长成松、中央人民政府驻香港特别行政区联络办公室法律部副部长张玉梅、中央人民政府驻澳门特别行政区联络办公室法律工作部二级巡视员黄文军、教育部港澳台事务办公室副主任舒刚波,以及“内地与港澳法学教育联盟”成员院校领导、专家学者和相关部门负责人等五十余位嘉宾应邀出席。本次会议由“内地与港澳法学教育联盟”秘书处主办,复旦大学承办,并在中国政法大学和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设立分会场。

开幕式由复旦大学港澳台事务办公室主任沈国麟主持,复旦大学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金海燕致欢迎辞。金海燕书记期待联盟成员院校携手促进内地与港澳法学教育交流合作,共享法学高等教育先进理念、办学经验和优质资源;希望与会专家继续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探索涉外法治人才培养模式和创新路径。此外,国务院港澳办法律司司法协助处处长成松、香港中联办法律部副部长张玉梅、澳门中联办法律工作部二级巡视员黄文军、教育部港澳台办副主任舒刚波分别致辞。成松处长对联盟未来发展方向提出三点想法:一是结合港澳最新形势,加强港澳法学院校学生的宪法和基本法教育;二是结合港澳融入国家发展大局的需要,加大力度培养熟悉三地法律制度的人才;三是结合国家改革开放和参与国际合作的需要,强化涉外法治人才培养。张玉梅部长认为在涉外法治人才培养过程中,应当不忘立德树人初心,统筹国内和涉外法治教育交叉融合,并且加强法治实践教学。黄文军二级巡视员希望联盟在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科学指引下,继续在法学教育资源共享和涉外法律人才培养方面深化交流协作,加强项目、校际和区际多维度合作,为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和新时代“一国两制”实践不断贡献力量。舒刚波主任认为联盟在未来发展过程中,应当遵循“十四五”教育高质量发展和法治建设战略部署,将宪法、基本法和国安法有机融入各类学术交流活动,积极探索创新交流机制,提升联盟合作层次和水平。

(与会嘉宾大合影)

理事会上,与会领导和嘉宾听取中国政法大学副校长时建中宣读的联盟2021年度工作总结、2022年度工作规划和秘书处提议。时建中校长回顾了联盟第二届理事会和研讨会成果,以及开展黄廷方法学奖学金评选、承办港澳台学生主题征文活动、推进内地与港澳高校联合培养学位项目等工作内容。联盟计划在下一年度组织模拟法庭、夏令营、专业实习和参访等活动,继续推进课程共享、联合培养学位项目和港澳学生国情教育课程体系建设;促进成员高校之间交流合作、互学互鉴,结合自身学科优势和所在区域社会经济发展战略,开展各具特色的涉外法律人才培养工作。此外,秘书处还提议批准吉林大学和西北政法大学加入联盟的申请,并由暨南大学承办第四届理事会和研讨会。经表决,联盟理事会全票通过上述事项,时建中校长宣读相关决议。吉林大学副校长赵宏伟和西北政法大学副校长王健分别致辞表示感谢,并简要介绍本校法学学科发展情况与合作愿景。

会议随后进入研讨环节,由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副校长姚莉主持,十四位与会成员院校领导、专家学者和相关部门负责人就“内地与港澳联盟成员院校如何参与国家涉外律师培养”展开讨论。

清华大学法学院副院长高丝敏介绍了本院涉外法治人才培养体系“全方位、广方向、多层级”的特色,包括涉外律师、本科国际班、本科双学位、研究生专培和中国法等项目;其中,涉外律师项目以国际仲裁与争端解决、国际知识产权法、涉外科技与计算法学为主要培养方向,致力于开发偏重实务的课程,并由行业专家担任联合导师参与全过程培养。

中国政法大学法律硕士学院院长许身健介绍了本院涉外律师培养项目简况、人才培养目标及方向和项目实施的具体情况,期待未来能够打造一支由校内理论教师、资深实务专家、国际法律实务精英所组成的师资队伍,统筹开发建设专用系列教材,设立涉外律师培养联盟机构,实现师资、课程和教学资源共享。

复旦大学法学院涉外律师项目负责人熊浩阐述了自身对于涉外法治人才培养在知识构造、成长机制和平台赋能三个重要向度的见解:突出知识维度向实践维度的转化,重视学生在“沉浸式”国际法律环境中的生存能力习得,同时增强法学院校之间的经验交互和资源整合共享力度。

华东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党委书记杜涛介绍了本院涉外律师班“高校+行业”、“境内+境外”的联合培养计划,以及培养与就业相结合的合作机制,而且在授课方面高度重视案例教学、课堂互动和校外导师参与,实行“法律+外语+商务”差异化、跨学科交叉培养。

华东政法大学港澳台办主任马乐提出加强对港澳交流,助力涉外律师培养,简要介绍了本校在机制化交流以创造校际平台、深入化交流以优化师资力量、项目化交流以提升学生能力等方面的工作成效和经验,强调深化内地与港澳高校、知名律所的合作交流,推进师生双向交换、访问和讲学活动。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律硕士教育中心主任简基松围绕“我国涉外法律人才的供求错位与对策”进行发言,提出我国涉外法律人才培养除了总量匮乏的问题之外,还在培养与需求的领域、类型和语境方面存在严重的供求错位问题;建议拓展国别法的专业设置,充分发挥专业硕士在涉外法律人才培养中的龙头作用,加强小语种涉外法律人才的培养力度,为“一带一路”建设提供更精准、更优质的法律服务。

中山大学法学院副院长陈毅坚分享了本院涉外律师人才的培养特色:一是立足大湾区、自贸区和“珠三角”建设,发挥地缘和学科优势,服务国家重大战略;二是重视实践,优化设置实践课程体系,注重双语教学和校外专家参与,继续推进“示范法院”实践教学和国际组织实习项目;三是深化内地与港澳实务教学资源整合共享,与知名律所、仲裁机构建立稳定的联合培养机制。

暨南大学法学院知识产权系主任陈贤凯介绍了本院在内港澳融合型涉外法治人才培养体系构建过程中,总结得出的教学方法论,即统分结合、通识与专业相结合的教学模式,以打造精品课程为抓手的教学模式创新,以及跨境教学合作与联合培养;而在具体实践安排方面,暨南大学法学院积极建立境外实习基地、组织模拟法庭竞赛、开展大型普法活动、创办律政精英训练营。

深圳大学港澳基本法研究中心主任邹平学针对粤港澳大湾区内地高校法学研究生培养的现实困境,建议设置具有大湾区特色的研究生专业和课程,以大湾区法治理论为指向引导研究生论文选题,完善大湾区高校联盟组织构造,并积极推动涉外律师培养项目实施。

深圳大学法学院副院长侯玲玲分享了本院参与涉外法律人才培养的工作成效和设想,包括与香港高校签订“双学位”联合培养项目合作协议,与前海管理局签订国际法务区建设合作框架协议,建立高等教育和成人继续教育的涉外法治人才培养基地,以及从本校外语学院吸引优质生源、培养涉外法治人才。

西北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院长刘亚军介绍了本院涉外律师项目的实施特色,即立足“一带一路”建设重要节点的区位优势,利用“中国—亚欧高端法律人才培养基地”等平台,突出中亚法、俄罗斯法课程设置,建立与沿线国家律师事务所的合作关系,以培养通晓“丝绸之路经济带”有关国家法律的涉外律师作为目标定位。

香港中文大学法律学院院长Lutz-Christian Wolff忆及上世纪八十年代在复旦法学院访学的经历,围绕“法律科技与国家涉外律师培养”进行发言,认为应当培养一批擅于运用法律科技相关知识和技能的涉外律师,推进法律科技课程建设和设计,进而展望法律科技的未来,以及法学教育所应当作出的回应。

澳门大学全球事务部代总监王瑞兵提出利用澳门作为“中葡双语人才培养基地”的优势,培育一批母语为中文的学生成为同时精通葡语的涉外法律人才,设立中葡双语教学培训中心和专门知识空间,强化中国与葡语国家高等院校的交流合作。

澳门科技大学法学院助理教授陈博介绍了本院在“一国两制”方针指导下,助力国家涉外律师培养的特色做法,包括内地与澳门法律体系的双轨教学模式、跨域法律旁听学习计划、具有国际化取向的特色课程安排、法律外语选修计划,以及国际经济与商法、国际仲裁、金融犯罪与跨境监管等培养方向设置,并且期待与联盟其他成员院校进一步共享国际法和涉外法相关资源,深化项目合作交流、为师生提供更多互访机会。

研讨会尾声,复旦大学法学院副院长陈力作总结发言。陈力院长认为,与会专家就涉外律师所应当具备的核心素养达成高度共识,即德才兼备的国际化、复合型、实践型人才;而在培养路径上,成员院校可以继续依托区位优势和学科特色,实现涉外律师人才培养的“错位竞争”。最后,陈力院长期待联盟继续发挥平台作用,在资源共享、联合培养和师资交换等方面不断取得突破,同时进一步回应各成员院校的关切。

闭幕式由复旦大学港澳台事务办公室副主任庄辉主持。第四届理事会承办院校代表、暨南大学法学院院长朱义坤致辞感谢理事会的信任与支持,深情回顾了暨大从上海到广州的迁校历史及其与复旦的不解之缘,并简要介绍了暨大面向港澳的办学特色,以及法学院在培养内港澳融合型法治人才方面的工作成效和愿景。最后,中国政法大学副校长时建中致闭幕辞,向与会领导、专家以及承办本次会议的复旦大学表示衷心感谢,并期待成员高校继续秉持沟通合作、互学互鉴、互利共赢的联盟精神,共同为国家涉外法治人才培养作出更大贡献。“内地与港澳法学教育联盟”第三届理事会暨国家涉外律师培养研讨会,就此在热烈的掌声中落下帷幕。

延伸阅读:“内地与港澳法学教育联盟”简介

“内地与港澳法学教育联盟”由中国政法大学、香港中文大学、澳门大学在20176月共同发起成立。联盟创始成员院校十六家: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人民大学、中国政法大学、复旦大学、厦门大学、武汉大学、中山大学、暨南大学、华东政法大学、深圳大学、香港大学、香港中文大学、香港树仁大学、澳门大学、澳门科技大学。香港城市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吉林大学和西北政法大学先后加入联盟。联盟成立以来,促进了内地与港澳法学教育领军高校之间的交流与合作,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为建设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为实现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并为国家涉外法律人才培养作出积极贡献。

制图:实习编辑:王风范责任编辑:李斯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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