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开始知道芝加哥这个地方,是在我念小学四年级的时候,英文课上有一个单元是讲《你来自哪里》。我当时看到单词表上有个地名叫“Chicago”,就是芝加哥的意思。我对于它的印象就和纽约、华盛顿一样,只知道它是热闹而又繁华的。芝加哥对于我而言,是个陌生的地方。
我从没到过芝加哥,倒是在今年暑假的时候,因为在学校做助管的缘故,接触了一批来自芝加哥的学生。他们是从美国德堡大学那里过来的,特地来复旦学习七个星期的中文课程。在这七个星期里,我主要是担任其中一个德堡学生的语伴,辅导他的中文功课,介绍中国的文化。这其实也是我第一次做语伴,自知个人经验不足,英文口语也不算太流利。等正式成为语伴之后,还是感觉像一个未盛满水的水罐在心底摇个不停。但想到既然已经成了别人的语伴,主要是教人家学中文。那作为一个地道的中国人,还学的是文学,辅导功课应该还是能胜任的。我抱着这样忐忑的心情,开始了我的语伴生涯。
青菜偏好
我的语伴 Victor 是一个在芝加哥呆了七年的年轻人,他是在16岁的时候,从斐济全家移民到美国来的。而我则是在五年前来到上海,只身一人在他乡求学。上海于我,芝加哥于他,大概都是相似的存在。“你知道吗?我在没来芝加哥之前,我一点都不喜欢我的Life。”“现在呢?你喜欢吗?”“我来了芝加哥,慢慢才喜欢上我life。对了,你知道life怎么用中文讲吗?”“life,有生命,生活的意思。两个都可以说。”“我现在喜欢我的命了,因为美国很大,那里什么人都有。斐济很小,我都没什么朋友。”“那你到了美国,会习惯吗? 就是be accustomed?”“没有,是慢慢喜欢上芝加哥的,开始我是很孤单的。”
我一边轻声应着他的回答,一边在想着自己的16岁。16岁那年,正是我人生最黑暗的时候。彼时的我一边想着要不要转到文科去,一边忍受着数学老师和家长对于学习成绩下降的指责。最后,我还是咬着牙,坚持念完理科,高考结束,不顾家人阻拦,报考了中文系。这样看来,我们每个人的16岁都是有着许多旁人未曾知晓的面目。
我们每天都会在下午六点的时候碰面,然后在教室里学习一个小时。我辅导他当天的功课,下课后我们就一起去吃晚饭。有一次去学校的旦苑餐厅吃饭,我点了一份咖喱土豆盖浇饭,他也买了一份同样的。我喜欢土豆,在吃饭的时候,把土豆和鸡块都一扫而尽,最后只剩下七八颗青菜,散落在白色的餐盘上。这个时候,我的语伴Victor突然问我,“你是不是不喜欢菜?”
“啊,没有啊。”我连忙把其中一颗青菜放进嘴里。
“你看,你都没吃完。”等到我们把餐盘送到收餐区的时候,他指着我的餐盘说。
我看了看他的餐盘,青菜全部都被吃完了,只剩一些白色的米饭。我刚开始还觉得很奇怪,吃不吃青菜,有这么重要吗?人难道不是按照自己的喜好选择食物吗?之后的某天,我们又去吃一家小馄饨,他特地点了一份青菜。我这才恍然大悟,原来他是喜欢吃青菜,所以也很想要了解中国人喜不喜欢吃青菜。
后来和语伴去吃长白山的韩国炸鸡时,他把炸鸡放在生菜叶子上,把它卷起来,慢慢放进嘴里。等到最后吃完炸鸡,还剩下一些蔬菜叶子的时候,他问我要不要吃蔬菜,我摇摇头。“那我就把他们全部都打包到我的肚子里了。”他说完就把蔬菜送进嘴里。晚上回学校的时候,我们骑着摩拜单车,沐浴在昏黄的灯光下。我眼前突然浮现出他吃蔬菜津津有味的样子,作为联想力丰富的我,立马想到了兔子。
“Victor,你知道吗?每次吃新鲜的蔬菜时候,我都会想到吃素的动物。”
“什么动物?”
“兔子吧。”
“那是什么?”
“Rabbit.”
“啊,我其实不太喜欢这里的food,因为你们加了很多别的东西,太咸了。”
“这是我们的中国传统,我都习惯了。”
其实想想看,中国的食物本来就是围绕着“柴米油盐酱醋茶”来展开,自然与美国那种,只在水里轻轻洗一下,盐和油都很少添加的食物是不可比较的。毕竟食材也是要因地制宜加工,而人也是要随之适应食物,这样我们才能生存下去。 (下期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