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全国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纲要(2015-2020年)》

作者:摄影: 视频: 来源:中国政府网3月30日发布时间:2015-03-31

新华社北京3月30日电 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全国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纲要(2015-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纲要》),部署促进我国医疗卫生资源进一步优化配置,提高服务可及性、能力和资源利用效率,指导各地科学、合理地制定实施区域卫生规划和医疗机构设置规划。这是首次在国家层面制定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是推动深化医改向纵深发展,解决看病难、看病贵问题,打造健康中国的一项重要举措。

《规划纲要》的基本思路是在宏观调控下,适度有序发展医疗卫生服务体系,重在调整结构、系统整合、促进均衡,着力解决“办什么、办在哪、办多少、办多大”等重要问题,重点研究政府与市场、中央与地方以及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之间的关系。目标是构建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与居民健康需求相匹配、体系完整、分工明确、功能互补、密切协作的整合型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为实现2020年基本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和人民群众健康水平持续提升奠定坚实的医疗卫生资源基础。

《规划纲要》明确了5个方面的具体任务。一是合理确定全国2020年医疗卫生资源总量标准。综合考虑人口总量、老龄化、城镇化等因素,结合全国床位数的历史变化趋势,并借鉴经合组织(OECD)国家人均GDP与我国2020年水平相当时的人口床位数,提出到2020年每千常住人口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控制在6张。二是科学布局公立医疗卫生机构。明确了各级各类公立医疗机构的建设数量和规模,并明确了各级公立医院适宜的单体规模,引导大型公立医院合理把控规模,加强内涵建设。三是大力发展非公立医疗机构。从床位标准、设备购置以及政策扶持等方面对社会办医给予支持,明确到2020年按照每千常住人口不低于1.5张床位为社会办医院预留规划空间,同步预留诊疗科目设置和大型医用设备配置空间,同时,鼓励公立医院与社会力量以合资合作的方式共同举办新的非营利性医疗机构,个体诊所的设置不受规划布局限制等。四是着力加强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明确了人才配备、培养和使用三个环节的要求,提出了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专业公共卫生机构的人员配备标准,明确了人才培养培训的目标和方向。五是强化上下联动与分工协作。整合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的服务功能,防治结合,建立分级诊疗模式,为群众提供系统、连续、全方位的医疗卫生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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