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旦大学与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签订法学教学科研实践基地合作协议

作者:王童摄影: 视频: 来源:法学院发布时间:2015-01-28

1月21日下午,复旦大学与上海市第二人民法院举行《法学教学科研实践基地合作协议》签约仪式。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吴金水及部分庭室负责人,复旦大学副校长陆昉、研究生院副院长杨长江、教务处副处长周向峰、文科科研处规划办主任肖卫民及法学院领导班子出席了签约仪式。

签约仪式由法学院党委书记胡华忠主持,法学院院长孙笑侠致欢迎辞。二中院研究室主任王坚和法学院副院长潘伟杰分别介绍了本单位的基本情况与合作基础。在法学院院长助理李传轩宣读《合作协议》后,吴金水副院长和陆昉副校长共同签署了《法学教学科研实践基地合作协议》,并为法学教学科研实践基地揭牌。签约仪式上,双方还就合作事宜进行交流。

复旦大学陆昉副校长指出,为适应社会发展、国家建设的需要,复旦大学尤其是法学院需要在人才培养机制上转型,要突出实践应用型法律人才的培养。希望通过双方的密切联系合作,细化人才培养方案设计。通过双方的优势互补,强化优秀法律人才的培养。通过司法实践与法学理论研究的有效结合,促进司法发展和法学教学科研的进步,进而为法治中国建设做出更大贡献。

二中院吴金水副院长对复旦大学及其法学院在国际交流、人才培养、教学科研等方面的实力给予高度评价,并就双方扎实推进合作项目提出三点意见:第一,要在强化管理上下功夫,促进合作的规范化。双方要在合作项目所涉及的人才交流、人员管理、合作调研等方面深入探索,确保合作项目顺畅运转,实现司法审判实务与法学教学科研的有效对接。第二,要在拓宽思路上下功夫,实现合作的品牌化。双方既要互补所短又要各展所长,合力打造一流的法学教学科研实践基地,争取突出亮点,做出特色,形成品牌。第三,要在求真务实上下功夫,确保合作的实效化。双方要重视合作成果的应用转化,促进相关合作成果能够应用于审判和改革实践,进而实现审、学、研、用的合作共赢。

制图:实习编辑:责任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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