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3日,由中国刑法学研究会、上海高院指导,复旦大学法学院与上海二中院联合主办的首期“至正·理论实务同行”刑事审判研讨会举行。
上海高院党组书记、院长、中国刑法学研究会会长贾宇,最高法院研究室主任、中国刑法学研究会秘书长周加海,上海二中院党组书记、院长郭伟清,复日大学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林立涛,上海高院原副院长、上海市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副主任黄祥青,复旦大学法学院院长杜宇出席研讨会。
此次研讨会旨在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学思践悟习近平法治思想,持续做深、做实、做优审判理论研究,聚焦“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案件的适法统一”主题,采用“理论实务 2+2”与谈形式,以深化院校合作,共育新时代高素质法治人才,以理论实践互动,共建法律职业共同体新桥梁,以高质量刑事审判助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林立涛在致辞中表示,复旦大学始终秉持“博学而笃志,切问而近思”的校训,坚持“国家意识、人文情怀、科学精神、专业素养、国际视野”的育人特色。近年来,复旦大学法学院注重学科交叉融合,与各级法院建立起紧密的合作关系,在拓宽学科研究领域、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推动法学研究与法律实践的深度融合上不断探索,力求为法治人才培养贡献复旦作为,为法学理论研究贡献复旦范式,为法治国家建设贡献复旦力量,促进了法学理论与司法实践的深度融合。此次与上海二中院联合举办“至正·理论实务同行”刑事审判研讨会,旨在深化院校合作,共同探索刑事审判领域的新理念、新路径,为推动我国刑事司法制度的现代化贡献力量。他期待通过此次会议的研讨,增进彼此之间的了解和信任,激发新的思想火花,为刑事审判工作注入新的活力和动力。
贾宇在致辞中对上海二中院和复旦大学法学院联合主办研讨会的形式予以肯定,并对如何实现案件裁判“三个效果”有机统一提出三点要求:一是汇聚理论实践共识,助力推进类亲适法统一。理论研究要立足现实、服务现实、解释现实,通过总结提炼形成具有一般规律性、普遍指导性的刑事司法规则,推动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案件的适法统一。二是及时回应社会关切,不断提升司法质效。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案件社会关注度普遍较高,人民法院要将人民群众的感受、认知机制化纳入司法考量范围,在分析案情基础上形成公正判决。三是深化院校合作,共同承担培养法治人才责任。司法一线的实践资料是理论研究和创新的“产房”,法学院校不断研究、更新、提升的理论知识是帮助司法人员精进专业技能、提高办案质量的宝贵资源,要通过理实结合,共同深化协同育人。
周加海在致辞中指出,最高法院始终高度重视统一法律适用工作,2023年以来,相继推出了法答网、案例库。上海三级法院法答网问答、入库案例的数量和质量均位居全国前列,为“一网一库”建设、促进统一法律适用作出了重要贡献。在上海高院的指导下,上海法院与高校积极深化院校合作,定期开展专题研讨,强化理论与实务的交流互动,成效良好,成果丰硕,上海二中院打造的“至正”品牌就是例证。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是重罪,正确适用该罪名,对于有效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公共安全意义重大。他期待本次研讨能够结合具体案例深入思考和讨论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争议问题,促进完善裁判规则体系,研讨成果对指导处理其他疑难复杂争议法律适用问题也会有启发意义。
致辞结束后,研讨会正式进入议题研讨环节。此次研讨会共有三项议题,分别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与故意杀人罪的界分”“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与交通肇事罪的界分”及“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与高空抛物罪、故意伤害罪等的界分”。实务专家及学者围绕个罪法益的识别、危险方法的认定、公共安全的判断、个罪评价的周延性等争议问题展开了详细研讨。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张绍谦和黄祥青作总结。
参会领导、实务界人士及专家学者对复旦大学法学院和上海二中院的主办工作表达诚挚感谢。与会者纷纷表示,此次研讨会不仅提供了一个交流思想、分享经验的宝贵平台,还为今后刑事实务及理论工作的创新发展提供了思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