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国防教育法》公布施行10周年纪念活动的通知

作者:摄影: 视频: 来源:新闻文化网发布时间:2019-01-15


区内各街道(镇)、企事业单位、学校:

2011年4月28日,是《国防教育法》公布施行10周年。为深入贯彻落实《国防教育法》,推动全民国防教育普及开展,在全社会进一步形成关心支持国防和军队建设的浓厚氛围,现决定组织开展以下纪念活动:

一、组织开展国防教育征文活动。4月至8月,在《上海国防》开辟专栏,结合纪念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和第11个全民国防教育日,以“依法开展国防教育,增强公民国防观念”为主题,重点围绕贯彻落实《国防教育法》、依法开展国防教育组织理论研讨征文活动。(通联地址:上海市北京西路1588号17号信箱,邮编200040,电子信箱:shanghaiguofang@163.com,来稿请注明征文字样)。所投理论研讨文章将在《上海国防》今年第三期起择优刊出,并将优秀征文向国家国防教育办公室、国防教育杂志和中国国防报推荐,参加全国评奖。

二、组织开展国防法规网络知识竞赛。此次竞赛由国家国防教育办公室主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部网承办,人民网、新华网、中国军网协办。竞赛以《国防教育法》以及《国防法》、《国防动员法》、《兵役法》、《人民防空法》、《军事设施保护法》等国防法律法规基本知识为主,涵盖国防理论、国防历史和国防技能以及党史、军史等有关内容。全体公民均可参赛,选手登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部网(www.chinamil.com.cn)进入专题页面,即可注册答题。竞赛自4月28日16时开始,10月31日24时结束,竞赛设个人奖和优秀组织奖。全国个人奖设特等奖10个,一等奖80个、二等奖100个、三等奖150个、优秀奖300个,优秀组织奖50个。评奖以网络记录数据为依据,个人奖根据答题正确率和答题所用时间评定,组织奖根据各地、各单位参赛人数和获奖情况进行排序。知识竞赛结束后,以国家国防教育办公室名义通报表彰获奖单位和个人并颁发奖状、证书,对获得优秀组织奖的单位颁发奖牌,在解放军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部网等媒体公布获奖名单。接到本通知后,希望各单位高度重视、广泛发动、认真组织、抓好落实,并取得好成绩。

上海市杨浦区国防教育委员会办公室
二〇一一年五月十日

制图:实习编辑:责任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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