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旦大学脑科学研究院是教育部“985工程”二期重点建设的科技创新平台之一,是在复旦大学各学院(系、所)已有的神经科学研究基础上建设的一个全校性的神经科学研究实体机构。为了促进脑科学研究院与院外研究人员的合作研究,加强脑科学研究院与校内本学科和相关学科非脑科学研究院研究人员的联系和交流,推动神经科学学科建设和脑科学与医学的结合,充分发挥脑科学公共技术平台的作用,促进资源共享,脑科学研究院特设开放课题,进行公开招标。
一、资助领域
1.神经信号转导和突触传递
2.感觉信息处理及其机制
3.神经系统发育、再生和可塑性
4.学习和记忆的细胞和分子机制
5.睡眠觉醒调节和呼吸睡眠疾病的分子与中枢机制
6.脑复杂认知活动的功能成像研究
7.急性神经损伤和神经退行性疾病的机制及防治研究
8.癫痫等发作性脑疾病的发生机制及防治研究
9.特殊感觉障碍的功能重建
10.针刺治疗的神经生物学基础
11.其它
二、申请要求
1.申请人须非脑科学研究院聘任的双聘或专职人员。鼓励申请人与脑院双聘或专职人员合作。
2.申请人为校内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具有博士学位的科研人员。若申请人不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博士学位,须有2名同行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科研人员推荐。
3.申请的课题应符合上述资助领域,立题有新意,具有一定的工作基础。
三、申请、审批和执行程序
1.脑科学研究院每年受理一次开放课题申请。申请人须在规定的期限内,按要求填交《复旦大学脑科学研究院开放研究课题基金申请书》(一式三份),并将申请书电子版发到iobs_ky@fudan.edu.cn。
2.申请书经脑科学研究院聘请的同行专家评审后,提交脑科学研究院院长会议讨论批准。经费资助额度为3-5万元,期限一般为二年。
3.开放研究课题基金经费的管理方式根据学校相关规定,采取集中划拨,由研究院专职秘书分项目记帐的方式进行管理。研究院对设置的开放研究课题项目不收取管理费,其经费使用由项目负责人负责,每笔经费支出需由项目负责人或由其委托的人员签名方可使用;开放课题经费应该用于直接与课题和成果、平台相关的支出,如购买课题研究的试剂等消耗材料和使用平台仪器等的费用。
4.获本院开放资金资助的研究人员在开放课题执行期间为脑院的联系课题组。
5.课题结束后,课题负责人必须按时提交《开放研究课题结题报告》。由开放研究课题基金资助完成的各项研究成果(包括论文、专著、专利等)应标注脑科学研究院为作者单位,并注明受本院开放研究课题基金资助,有关文件资料应报送本研究院归档。
本次开放研究课题基金申请提交截止日期是2009年8月31日。
附件:复旦大学脑科学研究院开放研究课题基金申请书(模板)
联系地址:复旦大学枫林校区(上海市医学院路138号)
明道楼1011室 脑科学研究院办公室
邮 编:200032
联 系 人:罗赟星
电 话:021-54237813
传 真:021-54237643
Email: iobs_ky@fudan.edu.cn
复旦大学脑科学研究院
2009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