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对气候变化看似只是一个环境问题,但考虑到气候变化及温室气体排放关系到经济问题,故而气候变化的本质其实是一个发展及发展权的问题。而如果将环境和发展的视角结合起来看的话,气候变化的应对却又成为一个能力问题:“重发展而轻环境”固然会体现为应对气候变化的“态度”不端正,但“重环境而轻发展”也将因为“能力”不足而无法成事。就此而言,在全球应对气候变化的轨道上,实则存在三种竞赛,分别是环境的、发展的和能力的。相对应的,在这些竞赛中也有三组选手,分别是人类与气候环境、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以及各个国家。
首先,根据相关机构的研究,气候环境在发生缓慢地变化(气温升高),而人类是其背后的推手。因此,人类要赶在气候环境出现不可逆的变化之前实施有效的干预。人类的行动与气候环境的变化之间实则是一种竞赛关系,如果人类的行动迟缓而被气候环境的变化领跑的话,那么人类整体将在这场竞赛中落败,并极有可能就此出局。
从对气候变化的科学认知开始,人类已经走在了应对气候变化的进程中,只不过,现在缺少的是积极的行动。如何行动?这无疑有赖于构成人类的基本单元——各个国家。只不过,国家所面临的不仅仅只是这一场竞赛,从历史上看,国家间竞赛的主战场在于发展,如果不首先解决发展问题,人类其实无法形成合力来对抗气候。
其次,是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之间围绕“发展”展开的竞赛。国家间竞赛自古有之,优胜劣汰、适者生存也从来都是人类进步的重要源泉。只是,人类走到今天,所有国家已是同呼吸共命运,他们之间只有发展水平上的差异,而无发展权利上的不同。只有确保每个国家都拥有公平的发展权,整个世界才能最终实现“和而不同”的境地。为此,要做到这一点,就必须制定相应的公平竞赛规则,具体到应对气候变化上,这个规则就是“共同但有区别”原则,既然发达国家已经先行“享用”了温室气体排放的权利,那么接下来就有必要在减排上承担更多的责任,进而在碳排放上保障发展中国家的发展权。因此,这场竞赛的核心其实就是发展权的规则制定,有了公平的规则,各国才能有力出力、有钱出钱,加入到应对气候变化的进程中。
最后,第三场竞赛事关能力,选手则是全球各国。确保了发展权后,各国都应该在各自的能力范围内为应对气候变化做出贡献。此时,就会出现应对(减排)能力的差异及相互竞争。为了能在有限的时间和空间内获得最大收益,各国间将在从物质到理念,从产品到技术,从人才到制度等在内的领域里,进行全方位的争夺。在这个过程中,既有合作,也有竞争,最终的胜出者则将属于那些能够将社会、经济、政治、文化和环境等要素进行系统性整合的国家,这些国家也将获得应对气候变化的主导权。
概而言之,气候变化应对是一场高度复合化的竞赛,唯有做出正确选择,国际社会才足以形成合力,最终在竞赛中胜出。(作者系复旦大学环境经济研究中心副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