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践证明,民营企业也好,普通群众也罢,当他们成为社会治理的主体时,往往能爆发出强大的能量,成为经济社会发展的源动力。
我们不仅要解放生产力,还要进一步解放思想。无论是经济社会发展领域,还是社会治理领域,都需要激发和尊重人民群众的首创精神。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是继续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性体现在哪里,应该如何进一步提升治理能力?就相关问题,本报记者专访了复旦大学国际关系与公共事务学院教授熊易寒。
靠体制改革、机制创新释放更强劲内在动力
记者: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首次提出“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二十届三中全会又将其列为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如何理解这一“现代化”的意义?
熊易寒: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是上层建筑的一部分,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上层建筑反作用于经济基础,这个反作用力可以这样理解:国家治理体系构成了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设施,就像一条高速公路,市场主体、社会主体运行其上。如果路修得好,那么经济社会就会顺畅运转;反之就会出现各种堵点,增加社会运行成本。
经济学和政治学研究也发现,政治制度和国家治理能力,是经济能否长期增长的决定性因素之一。放眼全世界都很难找出一个治理体系良好但市场发展不起来,或者市场运转良好但治理体系漏洞百出的例子。二者一定是相辅相成的。所以,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提升,可以理解为是一种制度性的“生产力”。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本质上是希望通过上层建筑的革命,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进一步解放和发展生产力。
记者:也就是说,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可以成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引擎。
熊易寒:是的。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国家的经济社会发展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以往,我们的关键一招是“以开放促改革”,通过引进外资、引进国外先进的管理制度和管理理念等,推动国内的经济社会体制改革。如今,改革开放进行到全面深化的阶段,必须面对一些过往不好解决、尚未解决的难点、堵点问题,单靠这一招就不够用了。我们需要在持续扩大开放的基础上,通过主动的体制改革、机制创新释放更强劲的内在动力,进而驱动经济社会迈向更高质量发展。
治理体系现代化的五个衡量指标
记者:经济层面的现代化有成熟的指标体系,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如何衡量?
熊易寒:我认为有五个主要的衡量指标。一是有没有一个负责任的政府。中国共产党一直强调“以人民为中心”,让最大多数人从改革发展中获益。这就要求政府掌握群众真实诉求,在办好“大事”的同时也能解决群众身边的“小事”。
二是不同主体之间有没有清晰的权责边界。比如,要仔细划分政府的权力边界在哪里,哪些事情应该由政府负责,哪些事情应该交给市场或者社会。
三是国家治理体系与治理过程是否制度化。法律和制度能够给人们提供稳定预期,带来安全感。好的制度安排既约束所有人,也保护所有人,这就是为什么党中央一再强调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
四是公共信息的透明度够不够高。信息公开和舆论监督不仅可以让公众及时获取公共信息,而且有助于遏止谣言传播,保障社会的规范有序运行。
五是行政效率够不够高效。高效不仅意味着通过信息技术等手段来提高办事进度,而且意味着流程是优化的、可视的。
记者:对照上述指标,下一步的改革还有哪些问题需要关注?
熊易寒:首先是改革必须系统集成、协同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是一项系统工程,这就要求中央与地方之间、各个部门之间的改革要互相通气,形成一揽子方案,不能彼此冲突,尽量避免空耗行政资源。
其次是要充分调动地方政府的积极性。改革开放以来,全国各地涌现了一批又一批敢于冒险、敢于创新,也敢于承担风险的领导干部,创造了经济长期高速增长、社会长期保持稳定的中国奇迹,这是改革开放的时代精神,本质上也是一种企业家精神。现在改革进入“深水区”,我们更加需要地方政府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
三是做好政府职能的集成和优化。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政府职能也相应扩展,但“管得多”不意味着“管得好”,逐利性执法、机械性执法、选择性执法、以罚代管、小错重罚等乱象仍然存在。最近几年,包括上海在内的很多地区都在开展数字政府建设,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城市运行“一网统管”,让公共管理更加透明化和精细化。
四是更好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前段时间,社会上出现了一些污名化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的言论,这显然违背了党的路线方针。发展壮大民营经济一直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一环,我们应该想想如何通过提升国家治理能力,给予民营企业更公平的竞争环境,激发民营企业的活力。
最后,还要注意避免犯一些错误。比如,坚决避免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避免过度问责,避免技术崇拜,避免纸面创新等。
“参与感”“效能感”基础上的“获得感”才是高层次满足感
记者:有人认为,国家治理主要是政府向其他社会主体提供公共服务。这个说法对吗?
熊易寒:这是不准确的。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明确重申了,要健全社会治理体系,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从现实角度来讲,我们是一个超大规模的社会,如果只靠政府部门来管理,那就成了“小马拉大车”。同时,社会治理能力和社会活力之间具有很强的正相关关系,社会治理创新的一个重要目标是增强全社会活力;反过来,社会活力增加了,又能进一步促进治理能力的提升。
记者:应该如何让众多社会主体在参与中有更多“获得感”?
熊易寒:我举一个很小的例子来说明。上海有一些社区花园,本来脏乱差。后来社区把花园分成若干个地块,让社区居民来认领,可以根据自己的心意来打造花园。不少有园艺兴趣的居民充分发挥自己的才能和创意,把花园建得漂漂亮亮。本来社区花园需要政府花钱来打理,居民还未必满意;现在通过社区营造、共同生产的方式,公共开支节省了,老百姓的“获得感”反而更高了。建立在“参与感”“效能感”基础上的“获得感”才是一种高层次的满足感,可以让老百姓获得持续的内在激励。
这也是“全过程人民民主”的一个生动实践。一方面,随着生活水平的日渐改善,人们的需求也普遍从低层次转向更高层次,不再仅仅满足于获得公共品,而是希望自身也能亲身参与到公共事务中,做一个“有影响”的人,而不是“被影响”的人;做一个有贡献的人,而不是“被给予”的人。实践证明,民营企业也好,普通群众也罢,当他们成为社会治理的主体时,往往能爆发出强大的能量,成为经济社会发展的源动力。这就是人人参与、人人负责、人人奉献、人人共享的社会治理共同体。
总而言之,我们不仅要解放生产力,还要进一步解放思想。无论是经济社会发展领域,还是社会治理领域,都需要激发和尊重人民群众的首创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