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晖明,复旦大学经济学博士,教授,现任复旦大学长三角研究院副院长、复旦大学上海物流研究院副院长、复旦大学企业研究所所长;兼任上海市决咨委专家、上海市发展改革研究院专家委员会委员、上海市经济体制改革研究会副会长、上海市科学学研究会副会长、上海市开业指导专家志愿团副理事长、上海市经济团体联合会学术委员会委员、上海市经济学会常务理事、上海市企业联合会常务理事。
2014年11月9日,国家主席习近平在亚太经合组织工商领导人峰会的开幕式发表了题为《谋求持久发展 共筑亚太梦想》的主旨演讲。他认为“新常态将给中国带来新的发展机遇”,并系统阐述了“新常态”的内涵。新常态的几个主要特点包括:速度——“从高速增长转为中高速增长”,结构——“经济结构不断优化升级,第三产业、消费需求逐步成为主体”,动力——“从要素驱动、投资驱动转向创新驱动”。为了深入了解新常态对于我国以及国企改革的意义,我们有幸采访到了张晖明教授,以下是访谈内容。
一、新常态,“新”在质量而非速度
记者:当下人们提到“新常态”可能最先想到的是经济增长速度的转变,即“从高速增长转为中高速增长”,请问您是如何看待当前经济增速的下行的呢?
张教授:新常态用于我国经济最早是习近平总书记2014年5月在河南考察时提到,随后在去年底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对2015年的经济工作安排里也反复提出,今年的两会期间政府媒体和学界也讨论诸多。追溯新常态这个概念,在国外金融危机后就有提过,指代的是西方世界进入经济增长相对低速同时高失业率的发展阶段。但在中国提出这个概念,内涵是不一样的,因为我国经济发展速度仍在全球范围内属于较高速,并且就业率还略有上升。因此,新常态对于中国经济而言,可以理解为我们过去是扩张式的、外延式的、高速度的发展,今天我们要走的是内涵式的、相对中高速的、更加可持续的发展道路。
众所周知,中国自改革开放30多年来经济一直是实现较高速的增长,过去学术界和政府在对经济发展速度的研究上,也有从质量上、结构上(包括技术含量、主要增长点、投入产出效率、能耗、污染排放、资源消耗)等方面进行讨论,但多停留在理论层面,总体工作中仍呈现出对于较大的发展速度空间的更高关注。一直到今天进入后金融危机的时代,我们一方面仍希望能保持相对平稳较高的速度,一方面更为注重质量上的问题,将过去理论界对于经济结构、制度和可持续性的讨论更多的涵盖到政策制定中来,这也就是去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明确的“消费需求”、“投资需求”、“出口和国际收支”、“生产能力和产业组织方式”、“生产要素相对优势”、“市场竞争特点”、“资源环境约束”、“经济风险积累和化解”、“资源配置模式和宏观调控方式”等九大趋势性变化,总结来说就是质量上的问题。我们对GDP有了更宽松平和的态度和心理预期,甚至在中央政府对地方经济的考核里把GDP也挪到次要的位置。所以对于很多人对新常态就是速度减缓的认知是不全面的。
过去我们经济发展主要采取的粗放式扩大再生产,从结构上来看表现为拉动经济的“三驾马车”中投资占比过高,GDP的高速增长很大部分产生于固定资产投资,如大规模基础设施建设;然而消费占比较低,这使得经济增长所带来的福利增进中,老百姓实际享受的部分有限。表现在现实中,就是尽管全民的收入水平已步入小康,但在质量上,解决了温饱问题却发现食品安全隐患,解决了住房问题却发现空气污染恶化等。当然这些问题的出现与我国当前特定的发展阶段有关系。由于过去过为落后的经济发展条件,导致我们实际上在改革开放的前三十几年更多在“还账”——追赶完善发展经济必需的基础设施建设,也就是常说的那句“要致富先修路”。
视线回到今天,我国已达到GDP总量世界第二的水平,人均国民生产总值也有较高增长,达到接近7000美元/人。但中国有显著的中东西部差异、城乡差异,这一差异使得中国经济的“韧性”较大,从而经济回旋余地大。因此,在发展到当下这个阶段,我们不能简单的停留在对速度的追求上,更应该关注的是在全球新格局下保持经济可持续增长的能力。
二、解读“三期叠加”
记者:您能详细阐述一下“新常态”提出的背景吗?
张教授: 今天新常态的背景按中央有关媒体的说法是“三期叠加”:
一是速度的适当回落减缓,就像两会结束时李克强总理所说,我们总量有60多万亿人民币,7%的增长每年净增量就能达到4~5万亿,这已是一些较小国家经济体的总量。
二是结构调整的阵痛期,针对原有的发展速度适当调低预期,就为了适当放宽结构调整的宽松度。这个调整过程一方面是我们主观放宽对速度的预期,另一方面是客观上为原有经济结构的质量提升提供相对宽松的政策环境。
三是前期政策的消化期,其中最突出的是2008年美国金融危机背景下,中国在2009-2010年间陆续推出总量达4万亿的救市措施。这一措施的实施,主要是因为中国经济原本的外向依赖度(指GDP中与外部市场有关的占比)最高年份接近70%。想象一个13亿人口的大国,主要实现GDP的增长源是依赖外部市场,自身的稳定性及抗风险性必然较低。因此在危机冲击下,为防止经济过山车式大起大落,及时填补危机背景下外需的降低,当局采取了以政府购买的方式提振内需,维持总需求平稳,从而减缓危机的冲击。客观上说,中国经济自身的结构难以承受大起大落的经济的“震动”,从这个角度来看,四万亿作为应急的缓冲剂是需要的。但同时我们也应认识到,在当时的背景下,中国经济整个体制的自平衡能力较不健全,这一轮刺激政策造成的“副作用”是政府更多的直接参与到经济过程中来,从而对整体改革进程(尤其是政企分离,把投资主体逐渐转向市场的过程)都有一定的影响。但这在危机时期是不得已而为之的事情。因此就有了这个政策的一系列联动效应,从中央到省市地方,整个投资规模达到三十万亿。这里就涉及到带动的投资对整体经济的影响,在投资结构上,有一定数量的投入到本来就过剩的产业行业,这就进一步加剧了经济结构的不合理。如钢铁产业,这些扭曲在今天看更加明显。本质上说,危机是社会的经济结构出了问题,按照马克思经济学的说法就是总体生产能力过剩。因此针对危机处理,理论界所提出的三条应对策略是:去杠杆化,虚拟资本收缩;去库存化;去产能化。所以我们提前期政策消化期。
在这种背景下提新常态,重点并不是速度,还是发展的质量,发展的结构,发展的可持续能力,是制度的完善、进一步深化改革的问题。
三、定义新常态:关键是创新
记者:在学界,对于新常态的认识并不统一,请问您能否为“新常态”下一个确切的定义呢?
张教授:如何应对新常态,这个问题与改革息息相关。只有通过改革才能释放红利,释放要素活力,保持经济相对稳定的发展。最近所提出的“四个全面”的概念,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所体现的正是制度改革的决心。对发展的管理方式、制度建设、制度的落实都通过法律手段来巩固,从而推动整体发展目标和举措共同进入中国自己的新常态。踏入所谓的改革深水区,涉险滩,关键就在于可持续的制度创新能力。
因此,张晖明教授对于新常态给出了自己的定义:有一个新的全局性的,对于发展、对于改革、对于制度建设,与过去发展不一样的,更为完整的统领性的战略思想和安排措施。
具体来说,经济发展更多的要转向内涵的、制度的、科学技术的驱动,而不是简单的靠自然资源和劳动力。从而在既定资源水平下,提高资源利用效率。不简单的以速度论英雄,而更多提高一定速度下的质量,使得经济发展所得更有利于民生。改变“吃祖宗、吃老本”为“吃当下”:即“吃”人力资本的开发,是制度的创新。
哈佛大学的迈克尔•波特教授总结有四种经济发展的驱动力量:第一阶段发展是资源推动;然后是投资推动;后续阶段是创新推动,即既有资源水平下的创新安排,包括科技因素、制度因素、组织体系优化等;最后是财富推动。这四个过程实际上是嵌套的。我们今天非常明显的在从第一、二阶段走向创新驱动阶段。针对已经投资的资本要从改善全要素生产率的角度,释放制度红利,释放存量要素的产出能力;针对新兴产业领域,要有创新能力开发,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
“以改革释放红利红利”可以从多个层面上表现出来,比如“以开放促改革”的上海自贸区;还有亚投行的建设,由于中国有大额度的外汇储备,因此提出建设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实际上在国际市场上反响很好,这个措施可以突破过去美国垄断全球金融体系的制度安排,也是一种改革。需要注意的是,一个好的政策需要考虑如何创造相应条件促进国际社会的认同,如何使得国内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地方政府之间、政府与老百姓能够有效配合。正是因为习主席的治国方略注重实际政策的兑现与落实,因此老百姓对目前改革与发展有一个良好的长期预期。
现实生活中,我们自身也能体会到服务业发展、内需增长的问题,一方面过去几年投资的基础设施改造使得物理空间、形态、容纳能力、消费环境得到改善,另一方面就需要改善内涵,特别是制度安排,所以以改革释放红利,使得存量要素的产出能力提高。
四、新一轮国企改革:制度规定性与理论彻底性的提升
记者:国企改革已经进行好几轮,这一轮的国企改革与以往有何不同?
张教授:中国的国企改革主要分三个层次,第一是理论体系的全面更新,主要是对公有制与市场经济关系的理解,公有制在经济领域的安排表现在中央政府层面、地方政府层面上的相互关系,第二是企业自身治理结构问题(现代企业制度问题),第三是承担企业经营治理工作的当事人问题,在组织体系里扮演的是所有人、经理人或者企业劳动者的角色。理论界基本上对这三个层次达成了共识。
这一轮国企改革在制度规定性与理论彻底性方面达到了一定境界,特别是对混合所有制概念的理解。其实1993年十四届三中全会在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的决定中已经提出“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是国企改革的目标”,现代企业制度转换成改革的具体工作就是现代公司制度,而如果从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出发,现代公司制度就是多元出资的混合联合所有制的企业制度。而2013年十八届三中全会在《决定》的第二章“坚持完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下面的第六条明确提出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实际上是从基础理论层次上重新强化对公有制在当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中的理解,相比于1993年(多元出资的)现代企业制度是从操作层面、企业组织层面上提出的改革目标,这一决定的理论彻底性达到了更高境界,很好地回答了公有制与市场经济的关系。2002年十六大提出“股份制是公有制实现的形式”,2013年十八大提出“混合所有制是公有制实现的主要形式”,这也说明理论上是在进步的。
值得注意的是,理论界目前有一种观点,认为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就是否定公有制,这是不可取的。实际上,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和巩固公有制是不矛盾的,混合所有制是有最终出资人投资的、所有权配置环节上的所有制,混合所有制的法人企业是使用投资者(出资人)出资资本的“用资人”,是一种法人资本,投资者的诉求自己的产权权益,可以不直接参加(混合所有制)法人企业的日常经营。坚持公有制在所有权意义上的规定性与配置意义上的混合所有的运作表现是两个层次的概念,终极意义的所有权是第一层次的所有权,混合所有制意义上的配置的所有权是第二层次的所有权,是出资人投资行为组合起来的混合所有制。那么,这一争论就需要理论工作者通过更加细致深入的研究来进行解释。
五、新一轮国企改革中的两大问题
记者:您认为新一轮国企改革中值得我们重视的问题有哪些呢?
张教授:我认为新一轮国企改革最大的问题是概念混乱与企业主体对象的混乱。一方面,概念混乱体现在对混合所有制的理解,“混”表现在何种层次、哪些主体对象上,对此大家的理解各不相同;另一方面,主体对象的混乱也比较常见,比如记者在报道中提到“东航”,却不说明是东航股份还是东航集团,东航集团是央企(国有全资的企业集团),而东航股份是东航集团发起控股的一个多元出资的上市公司,显然是两个不同的对象,而媒体经常混为一谈。自从2013年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以来,将近30个省针对国企改革提出了改革方案,其中出现了概念与主体对象的混乱,因此使得某些改革方案与政策设计引起了较大争论。在此,张教授特别强调,希望今后在讨论和阐述国有企业改革问题时,无论是领导人讲话、政策文件和媒体都要注意不要发生概念范畴与主体对象的混乱。
第二大问题是,国企改革与老百姓的关系问题。理论上说,公有制表现为全民所有制与集体所有制(暂且不说集体所有制);全民所有制采取国家所有制形式;国家的功能是通过行使社会管理组织的政府表现出来的,因此国家所有制通过政府所有制表现出来;政府所有制则通过政府的行使具体职能的相关部门表现出来,即部门所有制。我们过去对公有制的理解并没有放在国民经济实际运行层次上加以考察,对公有制功能的理解太过于抽象,老百姓并不知道国有企业改革与自身有什么关系,这便是我们当下需要深入讨论的问题。总之,过去说得比较抽象的概念如今需要具象,把当事人主体的责任关系、利益关系在制度上描述出来,落实功能发挥的机制,进一步释放改革红利,给老百姓更多的投资机会,让老百姓更多地享受到改革的收益。
六、以往国企改革的经验教训: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记者:在过去几轮国企改革中,有哪些经验教训尤其值得今天的改革者重视?
张教授:比较突出的经验教训是国有资产的流失,这又分为两种,一种是监守自盗的流失,由于激励约束机制设计不科学,处于管理岗位的人不尽职导致国有企业效益低,甚至利用权力进行利益输送,造成隐形的资产流失;另一种是借改制为名,进行国有企业的重组、资产外卖、引入投资等等,倘若没有公开公正的竞争定价过程,就会导致利益输送的流失。
我认为当下防止国资流失的最好方法是上市,因为上市已经有一个比较客观的定价规则、准入规则,可以促成混合所有制健康发展。理论界有一些人认为这是在否定公有制,但其实上市是放大公有制权力的过程,拥有主导权、话语权、引领权的第一大股东可以调动社会其他资本,在与其他股东沟通合作的过程中也可以使得企业的治理结构得到改善、运行质量得到提高,实现大家共享的利益增长。从发展绩效的角度来看,这有助于社会主义的巩固。
伴随着社会经济的进步,个人储蓄数量增加,民间资本在快速增加,并且得到了开放之后的民营企业在经营、民营资本运作、资本积累能力方面得到快速提升,倘若现在不开放民营资本对国有企业的准入投资,则会造成资本外流,不利于经济发展。
七、解决好政资、政企分开的问题:国有资本分类管理
记者:伴随着改革的深化,对于国有资本管理如何改革、如何更加有效地配置和运营管理?
张教授:在摸着石头过河中,我们的认识逐渐深化,改革的措施也逐渐变得清晰,一个比较合理的方法就是,对国有资本的监管实行分类管理。由于国有资本具有二重性,一方面是资本属性,即带有保值增值的目的,具有市场竞争特性;另一方面是公共利益属性,承担着社会责任。对于竞争性领域应当主要考核经济目标,对于不可竞争的领域则按照其经济目标与社会目标同时考核。
目前,比较共识的对于国有资本的分类管理,主要划分为三类:第一,竞争性领域,可以通过塑造一个淡马锡式的投资公司来承担完全的资本增值的运营管理的职能,按照市场规则来配置运营,主要引入市场规则考核企业,政府给予充分的授权;第二,公共服务类,也就是基础设施相关联的资本应当有条件地市场化,更多的是服从于公共职能的需要,在此前提下尽量追求实现保值增值;第三,功能类,即针对某一个发展阶段的战略目标、特殊任务所设立的企业所使用的国有资本,比如大飞机公司,它的成立背景是中国参与全球飞机制造、以飞机制造带动整个产业体系的升级、甚至提高中国航空市场的保有能力的战略目标,从它的建设时期到规模生产并被市场接受有相当长的一段净投入期,甚至会出现亏损,这段时期对资本的保值增值能力不作要求,但政府也必须设置特殊的考核来保证资本的透明运作。
伴随着市场进一步发展,将来所有领域都可能会放开,但这取决于市场发育水平,比如某些服务是否可竞争、是否可通过市场发现价格等等。在成熟的市场经济国家,甚至军火生产、监狱都可以是私人企业做的,政府在市场上买服务,而中国现阶段还不具备这样的条件,所以采取国有资本分类管理的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