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口老龄是化是当今世界各国普遍面临的挑战,中国则正经历快速的老龄化。2000年之际,中国65岁以上老人占总人口的比例达到7%,标志着中国正式步入了老龄化社会。至2010年,我国第六次人口普查显示,65岁及以上老人的比例已高达8.87%,相比2000年上升了1.91个百分点,成为世界上唯一一个老年人口超过1亿的国家。
对于未富先老的中国,在国家尚未建立完善的社会保障体制、尚未形成专业化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之时,家庭被赋予了重要的养老功能。然而,随着生育率走低、迁移频繁以及价值观转变等主客观因素,家庭作为老年人基本依托的状况也正在经历结构性的变化——老年空巢化趋势明显,多代同堂家庭的比例不断下降。1990年65岁及以上男性老人与子女同住的比例为67.6%,2005年则下降至57.1%;女性老人与子女同住的比例则从1990年的74%下降至2000年的66%。中国老龄科研中心开展的中国老年人口状况跟踪调查数据显示,2000至2006年,城市60岁以上空巢老人占老年人口的比例由42.0%上升至49.7%,其中地级市以上的大中城市的空巢老人比例更是高达56.1%;同期,农村60岁以上空巢老人的比例由37.9%微升至38.3%。空巢化老年家庭的情况正在日益严峻。
2013年7月1日起中国施行的《老年人权益保障法》首次将“常回家看看”写入法律,要求与老年人分开居住的家庭成员,应当经常看望或者问候老人,不常看望老人属于违法。这意味着空巢已成为老年人之殇。回顾现有文献,空巢老人的软肋并不在于身体的病患。沈可、程令国(2012)年采用全国性老年人样本的研究发现,空巢老人与多代同堂家庭的老人在日常生活自理能力方面并不存在显著差异。部分研究者甚至发现相对于多代同堂家庭中的老人,空巢老人在躯体健康、疾患风险与存活率方面明显胜出(Sibai et al.,2007;Li et al.,2009;刘宏等,2011)。其中的一个解释是,独居促使老年人更积极地料理日常生活,这有助于保持手脚的灵便与躯体机能的完好;而与子女同住的老人易形成依赖性和惰性,日常活动能力反而衰退更快。
值得关注的是,空巢老人的“困难”主要在于“心病”。养老保障水平的提高可以降低老人对子女的经济依赖性,居家养老服务的发展可以替补子女的生活照料,然而空巢老人精神层面的脆弱最难由政府、社区与旁观者加以抚慰,而这也是当前养老体制建设中相对薄弱的环节。研究发现,子女的陪伴与交流可以显著延缓老人记忆力、语言表达能力等诸方面认知功能的衰退,有效缓解老人因孤独空虚引发的焦虑抑郁情绪(van Gelder et al.,2006;周建芳等,2008)。更重要的是,空巢对于弱势老年群体,例如高龄、丧偶老人心理健康的负面冲击尤为明显。对于高龄、丧偶这类老年人群体,空巢的含义往往已由老年夫妇户转为一人户,他们缺失了配偶这一重要的照料资源与精神寄托,同时他们与邻里、社区的交流也因为年龄的增加、外出的减少而逐渐削弱,因而空巢引发的心理疾患风险大幅提高。同时,空巢老人也遭遇了严重的幸福感危机。张河川等(2010)针对云南昆明市的老年人的研究以及Zunzunegui et al.(2001)针对家庭观念浓厚的西班牙老年人的研究均发现空巢老人的幸福感与生活充实度显著较低。Silverstein et al.(2006)和沈可(2011)进一步发现即便控制了子女对父母的经济资助、医疗照护和精神慰藉后,多代同堂家庭中老人的生活满意度仍然显著高于空巢老人。
北京心理危机研究与干预中心的研究显示生活孤独、抑郁焦虑等精神危机已成为老年人自杀的主要诱因,致使老年人的自杀率远高于青少年。2011年我国85岁以上城镇与农村老人的自杀率分别高达39/10万和93/10万,而25-29岁城镇与农村青年人的自杀率仅分别为2.6/10万和4.2/10万。可见,空巢化不仅影响了老年人切身的生活福利与养老质量,也关乎社会的和谐发展、长治久安。因而,对于老年空巢化现象的关注不能仅是纸上谈兵,而应落到实处。
首先,除了通过《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的法律规范,还可以通过经济激励与优化的住宅设计等方式鼓励与倡导子女与老年人就近居住。比如,在新加坡,子女选择在父母居住的小区申购住房,将有权优先挑选楼层和户型,并享受一定折扣;新加坡建屋发展局专门设计了适合几代同堂的户型,并在购房价格上给予优惠。日本也热捧“一碗汤距离”的原则,即父母与子女两家之间的距离最好是“煲完一碗汤送过去刚好不凉”,为此许多住宅设计中融入这一理念,将适合于年轻人居住的户型与适合于老年人居住的户型结合在一个小区。韩国则通过税收的优惠政策鼓励子女与父母就近居住,例如赡养老人5年以上的三代同堂家庭,子女在继承遗产时政府将减免90%的税收额。
其次,居家养老服务业更应关注空巢老人的精神需求。当子女异地工作或求学时,空巢往往成为两代人不得已的选择,那么居家养老服务业的重要性则进一步凸显。近年来居家养老服务已成为各地民政工作的重心所在。比如山东青岛市财政每年将安排专项资金1.7亿元,预计为7万名老年人提供居家养老服务,扶持设立1700个社区养老服务场所,将居家养老服务范围由市区扩大到全市城乡。从多地的实践看,当前居家养老服务业受到空巢老人的青睐,但现阶段仍以提供基本生活照料和家政服务为主,在精神慰藉、心理疏导方面的发展迟缓滞后,比如陪老人散步、聊天、倾听其心声,或者节假日送温暖等服务的受惠面很窄,服务人员也流动散漫,缺乏专业技能。居家养老服务业下一步的发展方向应更多地侧重于满足空巢老人,特别是丧偶或者高龄空巢老人精神层面的需求,开设更加多元化、专业化、个性化的服务项目。
再次,循序渐进推进机构养老,注重服务品质的提升。虽然居家养老仍是中国现阶段主导的养老模式,然而随着空巢化的蔓延,机构养老的覆盖面与接纳度将逐步提高。近十年来,政府已不断强化养老机构建设的投入力度,养老机构的硬件配备也日趋完善,一、二线城市还涌现了一批高端养老公寓。然而笔者走访几所养老机构后发现,普遍存在两方面的问题:一是服务人员严重短缺,低薪酬和高强度的工作不仅导致养老机构深陷招人难、留人难、用人难的困境,而且也会护理人员的服务质量与态度。二是服务人员专业技能缺乏,大多数服务人员并没有接受过系统性的老年护理培训,而是从其他行业转任养老服务人员。这使得机构养老仅能停留在提供生活照料服务的层面,然而对于选择机构养老的重要群体,即失能、半失能老人的护理需求难以满足。因此,高品质的服务和专业化的护理是养老机构拓展市场、吸引空巢老人入住的重要利器。
* 注:本文是作者在复旦大学国家建设研究中心第20期学术沙龙“在人口变化和社会转型中增强家庭发展的能力”的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