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十八大报告中,在构建五位一体体系的描述里,提出了建设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必须与社会,经济,政治,文化等方面的建设相融合,这是基于对生态文明建设与社会各系统间耦合性基础上的一种科学提法,但与此同时,在强调生态文明建设的章节中,又非常特别地指出建设“美丽中国”的必要性,美丽中国是新概念,新提法,直观上感觉,这与生态文明建设的内涵有着较大的重叠,以至于,在随后的众多解读中,人们往往将两者混为一体,譬如“建设生态文明,实现美丽中国”等。在此,生态文明似乎成为一种手段,美丽中国则是目标,笔者也一度陷入这样的逻辑思维,事实上,这样的逻辑很难说地通,因为如果前者是手段,后者是目标,那么难道建设生态文明本身就不是一种最终状态,仅是过渡性的过程?而“美丽中国”也就不能成为建设的过程,只能是最终实现的状态了,这样一来,两个概念间似乎纠缠在一起,无法厘清他们间的真正区别了。
这样的困惑也往往体现在社会科学研究中,包括国家社会科学发布的重点课题项目指南中,便把相关领域的研究选题定为“推进生态文明与美丽中国建设研究”,教育部的重大攻关课题选题为“生态文明制度建设研究”,上海的年度社科选题则定为“走向社会主义生态文明新时代研究”,还有上海市市政府的决策咨询重点课题选题为“上海生态文明建设的激励和约束机制研究”,委托招标课题为“上海特大型城市生态文明建设的阶段性目标和重点举措研究”,上海市科委的招标选题则为“生态文明建设科技创新工作研究”,这些选题的共同之处都在于,即便是国家和地方各级社科/科技研究部门本身,到目前为止也没有琢磨清楚中央同时提出“五位一体”的生态文明建设与“建设美丽中国”两个概念中所体现的真实意图,从而也未能真正厘清两者间的关系,以至于他们把研究任务作为课题发布出来,交给全国的社科研究工作者。那么,我们究竟为何要在倡导建设社会主义生态文明的同时,提出建设美丽中国的新概念呢?其中的关键问题在于,作为一个并不新颖的概念,“生态文明”与“美丽中国”所代表的“美丽主义”概念之间究竟有何不同。
在人类历史上,能够称得上一种文明的概念并不多,譬如,以产业形态来划分,有农业文明、工业文明等,这样看来,××文明的含义里面有着“××主导发展”的意思,农业文明显然是指农业作为一种主导的产业支配着全社会的发展,涵盖了一切宏观和微观的主流制度、行为及变迁,就此而言,所谓的生态文明,其参照物在于“生态环境”的主导性,即社会发展是否以遵循生态环境发展规律为标准,如果遵循了,那么就是符合生态文明的要求,从而建成了生态文明,反之,则属于没有符合生态文明的要求,也就没有建成生态文明。从中可以想见的一点是,在农业社会中,由于人类还缺乏足以大规模改造和征服生态环境的能力,人类活动基本上职能服从并遵循生态环境的规律而行,因而农业文明是天然意义上的生态文明。只不过,当人类不断积累了各种能力,进入工业社会后,开始逐渐从依附于生态环境转为独立于生态环境而生存,然后再转而使得生态环境在一定程度上反而开始依附于人类。到了这个阶段,也就是目前的时期,尽管人类貌似仍然与自然相依为命,但在工业化和城市化的发展背景下,生态环境实则已经变得面目全非,生态环境的未来究竟能变成什么样,其实是取决于人类的态度。一则,人类可以继续朝着既定的方向前进,进一步地改变乃至于摧毁原生态的环境,按照目前的趋势,这并非没有可能。二则,人类也可以放慢发展的脚步,改变发展的方式,尽最大可能地保全原始的生态环境,让生态环境与人类共存,甚至是重新按照生态环境的重塑要求来规范自身,也就是建设生态文明。
一般的理论及舆论都较为认同后面的发展方向,因为人类这些年遭到了自然的一些挑战,各界对于工业社会的发展有一些反思以及自我超越。但事实上,人类真正面向生态文明进行发展,无论是在客观基础上,还是在主观意识上都没有做好准备,至少,在人类没有改变功利主义的行为取向之前,以生态为发展主导的“生态文明”仍然是一个遥不可及的目标。如果按照生态的原则,那么,现在很多的人类生产和生活活动都将被淘汰,这在技术进步有限的条件下完全是不可能实现的。由此,倡导生态文明建设在一定程度上最多只能是一种愿景,或者是一种心理暗示。但与此同时,出于各种考虑,人类其实充分认识到建设生态文明的必要性,由此,我们有必要在功利主义与生态文明之间寻找一个均衡点,通过确立过渡性的目标、方式、途径来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并以此彰显人类在建设生态文明的道路上并未停歇,以及在无限接近于生态文明的最终目标。那么,什么是过渡性的目标、方式和途径呢?在这一点上,尽管背景和情况不同,但各国的做法实则大同小异。那就是改变原先的以环境换经济的做法,转而以经济换环境。
就此而言,2012年首提的“美丽中国”的主要特征在于以一定程度上的经济代价来换取生态环境质量,这与1960年代美国提出的“美丽美国”(《寂静的春天》)其实如出一辙。之所以说,美丽中国只不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阶段性目标,而不是相反,是因为美丽中国建设仍受到了人类发展之上的功利主义思潮影响,没有摆脱其影响,尽管如此,相比于之前的极端发展主义,美丽中国的概念无疑对基于功利的人类“发展主义”的重点进行了修正,使得人类生态环境总体上趋好,并愈来愈靠近生态文明建设的最终目标。
其一,“美丽中国”承认生态环境的内在价值,以及由提高生态环境质量所带来的产出/福利效应,其特点是经济上的引导性仍较为明显。这一点很重要,任何一种资源之所以具有价值都与其产出性密切相关,即经济学意义上的投入产出效应,一般而言,产出/福利效应越强,资源的价值越高,其利用过程也会愈加有效。反之,所谓的资源环境浪费和无效利用表明的只不过是它们没有得到产出/福利意义上的肯定。就此而言,美丽中国实则在扭转生态环境部门与非生态环境部门间的比价关系,让生态环境的价值得以发现并确认,以此对市场形成正确的刺激和导向,美丽中国的过渡性也正体现在此,仍以经济/福利刺激的功利主义来推动生态环境的保护,但就纠正市场机制对生态环境的错配而言,这已经是很大的进步。
其二,当前,“美丽中国”的诉求重点在于“山青、水净、天蓝”,其实质在于让生态环境在形式上实现“赏心悦目”,而并非是在内涵上全面推进生态环境的保护,以及建设生态文明,尽管如此,相比于工业化,美丽中国显然有着很大的进步性。这是由于,即便是要做到上述形式层面上的“美丽”,那也必须极大地削减各种工业排放,让工业化和城市化更多地满足生态环境的各种约束条件。“美丽中国”的现实意义在于,这是一条让我们从生态环境破坏到生态环境表面修复,再到生态环境实质改善的生态文明渐进性变革之路。
其三,“美丽中国”在概念上具有很大的弹性,与其说这是一个绝对意义上的客观标准,还不如说这是一个可与时俱进的主观判断。尽管当下我们明确将美丽中国建设的对象界定为“山、水、天”,但美丽实际上是人们的一种主观印象,从“对象”到“印象”的转变过程,显然有着诸多的可能与解读,其中最大的一种可能便在于“美丽”与社会经济“发展”间有着较强的适应性,包括体现为不同发展水平上,我们对美丽的需求有所不同,以及不同的发展水平上,美丽的判断标准也有所不同。但归根到底,美丽中国并不排斥发展,甚或是,美丽中国更像是一种具有包容性的发展。从实现生态文明建设的角度来看,这样的一种包容性发展无疑可以不断增强我们的能力,创造共识,夯实基础。
以上的分析告诉我们,“美丽中国”作为一个福利意味较强的概念,有着重要的务实性,从“美丽”入手,为人们创造更好的生态环境,继而打开传统“发展主义”的缺口,逐步引入更多的非功利性的发展内容,这对于全面推进全社会的生态文明的建设有着深远的价值与意义。
(作者为复旦大学环境经济研究中心副主任)